城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城关区隶属甘肃兰州市,位于甘肃省中东部,是甘肃省省会兰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研、交通、商贸中心。全区常住人口128万(2010年)。城关区,东西长20.02千米,南北宽22.6千米,总面积220平方公里。辖24个街道。2015年,全区实现GDP775.19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9.59%。2018年9月,《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在京发布,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截至2013年,城关区下辖24个街道:酒泉路街道、张掖路街道、雁南街道、临夏路街道、雁北街道、五泉街道、白银路街道、皋兰路街道、广武门街道、伏龙坪街道、靖远路街道、草场街街道、火车站街道、拱星墩街道、东岗街道、团结新村街道、东岗西路街道、铁路东村街道、铁路西村街道、渭源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嘉峪关路街道、焦家湾街道、青白石街道。城关区在位于兰州市区东部,是兰州市的中心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46‘—103。59’,北纬35。58‘—36。9’。东西长20.02公里,南北宽 22.6公里。